指定属性或过程未在此类中实现,并且必须先在派生类中重写,然后才能使用它。
注解
只能在属性或过程声明语句中使用 MustOverride
。 指定 MustOverride
的属性或过程必须是类的成员,并且该类必须标记为 MustInherit。
规则
不完整的声明。 指定
MustOverride
时,不会为属性或过程提供任何其他代码行,甚至不提供End Function
或End Property
End Sub
语句。组合修饰符。 不能一
MustOverride
起指定,NotOverridable
也不能Overridable
在同一声明中指定Shared
。阴影和重写。 阴影和重写重新定义继承的元素,但两种方法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Visual Basic 中的阴影。
备用术语。 除了替代之外,不能使用的元素有时称为 纯虚拟 元素。
修饰 MustOverride
符可用于以下上下文: